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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要求?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11-30 15:51:00    点击数:-   【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1人以上50人以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在这些条件中,创业者最想了解的就是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了,公司法上按照公司运营方式的不同,分别设立了下面几个门槛,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为人民币10万元,且必须一次缴足;

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为人民币3万元,可以分次缴足。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五百万元。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他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那么股东出资是不是仅指用货币呢?不,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只要经过评估作价,都可以作为出资,只是非货币资产的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70%。

看来法律特别关注注册资本的问题,这是因为我国承袭的是大陆法系法律传统,坚持公司资本确定、维持、不变三原则,强调注册资本的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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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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