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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2-14 13:48:00    点击数:-   【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来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财政扶持款。
  一、汇算清缴定义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财政扶持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财政扶持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二、年度报表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
  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财政扶持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等。
  三、需要申报的报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必报)、会计报表年度报表(必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年度申报(选报)。
  企业的纳税年度
  正常情况: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特殊情况: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终止,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四、汇算清缴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比如,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7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大多数企业都是每年3-5月集中申报。
  另有特殊情况,比如企业关门歇业,则随时可以申报。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专管员没有强制要求时间的,请看完申报姐每日详解后再填写,因为目前有部分需求总局还在完善中,我们会第一时间给出变更内容。
  建议填写时间为3~5月的每月申报期之后。
  五、一般申报方式
  直接上门申报;
  网上电子申报。


此文关键字:企业所得税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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