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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财政扶持的计算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1-04 11:27:00    点击数:-   【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业务适用免抵退办法。某月初留抵税120万,当期购进材料一批进项税80万元,此材料所有产品均需耗用。为进料加工业务另进口免税材料300万,当期内销产品的收入是600万元,一般贸易出口以到岸价500万签订合同结算,其中运保佣50万元已经出口时支付。进料加工业务出口产品离岸价700万元。来料加工业务进口材料400万,加工完成后出口产品收取的料工费110万元。货物的征税率17%,财政扶持率13%。当月一般贸易出口发生退货(上月作销售,且已申报免税)100万元,原运保佣10万元,经协商由我方承担运货运保佣及退货发生的5万元费用,问免抵退:


  1.来料加工应转出的 =80*110/(600+500-50+700+110)=4.73
  2.一般贸易不得免低的=(500-100-50+10)*(17%-13%)=14.4
  3.进料加工不得免低的=700-300)*(17%-13%)=16
抵:应纳税额=600*0.17-(80-4.73-14.4-16)-120=-62.87
尺度:免低财政扶持额=(500-50-100+10+700-300)*0.13=98.8
比较:应财政扶持额=62.87
倒挤:免低税额:98.8-62.87=35.93
相关学习资料: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一出口货物财政扶持率)一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财政扶持率)(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2)当期免抵财政扶持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财政扶持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财政扶持率一当期免抵财政扶持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财政扶持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财政扶持率
(3)当期应财政扶持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财政扶持额,则
当期应财政扶持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财政扶持额一当期应财政扶持额
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财政扶持额,则
当期应财政扶持额=当期免抵财政扶持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免、抵、退”步骤总结:
(1)剔税:不得免抵税额(进项税转出)=出口价×(征%-退%)
(2)抵税:应纳税额=内销销项额-(进项税-1.)-上期未抵扣=<0
(3)尺度:免抵财政扶持额(最高限额)=出口价×退%
(4)比较:应财政扶持额=2与3中较小者
(5)倒挤:免抵税额

此文关键字:出口财政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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