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568-992
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新闻中心 » 快创通新闻中心 » 快创通新闻动态 » 工商:10月底前全国将发放电子执照

工商:10月底前全国将发放电子执照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4-05 14:14:00    点击数:-   【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总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周石平表示,今年10月底前全国将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能力,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同时,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全国全部开通企业网上登记系统。

  周石平说,再过7个月,企业注册将迎来巨大变化:企业不需要再跑工商局了,直接在网上提交材料、选定名称即可,拿到手的可能是加载了工商、、统计、海关、商务、公安、出入境、人民银行等11个单位证(表)的11证合一,“当然,企业还有可能干脆只收到一张电子营业执照”。

  “通过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等证照事项,集中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可以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实现‘一照走天下’。”

  ——在企业名称核准阶段,各地在开放县级企业名称库的基础上,最晚于2017年10月1日前做到省、地(市)企业名称库向社会开放,即企业名称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同时,各地还将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供申请人自动进行筛查,并提供比对结果和有关信息。

  ——在注册阶段,力争10月底前,全国全部开通网上登记系统。供企业自主选择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点推进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争取让企业“足不出户”就能领取营业执照。

  ——在证照发放阶段,确保全国31个省区市在今年10月底前都要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能力。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并积极探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应用中,要以企业办理登记“零见面”为目标,将坚持企业登记机关“谁登记,谁发放”的原则,坚持“无介质”“不收费”的原则,电子营业执照不依附于特定的存储介质。同时,保留当事人自主选择申领纸质营业执照的权利。


此文关键字:电子执照

相关资讯

电子营业执照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