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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功的案例都有哪些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7-10 14:16:16    点击数:-   【

企业是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它应该符合企业的价值目标。企业的价值目标是获取最大的折现净现金流量。故成功税务筹划亦应该是使企业获得最大折现净现金流量。 下面就和快创通小编一起来看看的相关内容介绍吧。

目前常见的成功标准有如下几种:

1、某种税绝对金额减少;2、所有税负绝对金额减少;3、净利润最大化;4 、折现的净现金流量最大化。上述标准中,除了第四种外,其他都是不完整的。

案例:分拆运输业务设立子公司


关于成功的案例都有哪些

某税务师事务所2004年接受了A公司的一个任务。A公司是一家从事冷饮食品的公司,企业销售食品时公司的内部车队负责运输。公司 2000年运输销售产品全年的不含税销售额为21000万元(含税24570 万元 ),当年发生的成本费用共计为18000万元,其中可抵扣进项的金额为10000万元,不可抵扣的金额为8000 万元。经测算,21000万元的销售额中运输费用占1100万元的运输费用,而运费中可抵扣的油料费用和修理费用占280万元,不可抵扣的费用占 820万元。企业增值为17%,交通运输业为3%,城建为7% ,教育费附加为 3%.

公司管理层认为运输费用缴17%的增值税有点亏,要求税务师事务所想办法降低企业总税负,实现公司利润的最大化。筹划员老李在接受公司任务后,经过一番仔细研究,提出了一种筹划方案:企业把运输业务分开成为一个独立的运输子公司。在分拆设立运输公司后,每年会增加人工费 4万元和管理费用3万元共计7万元。

分析

筹划前:企业应纳的增值税21000×17%-10000×17%=1870( 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1870×7%+1870×3%=187( 万元);企业所得税为(21000-18000-187)×33%=928(万元 ); 净利润21000-18000-187-929=1884(万元)

筹划后分为两种情况:若购货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因为购方勿需进项抵扣,新成立运输公司每年1200万元的含税销售收入可以保持不变。分立后的A公司销售额含税为 23370(不含税销售额为19974万元)。分立后的A公司与运输公司应纳增值税与营业税合计为 19974×17%-(10000-280)×17%+1200×3%=1779( 万元)。两公司应纳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为1779×(7%+3%)=178(万元 ); 两公司应纳的所得税为[(19974+1200)-(18000+280×17%)-36-178-7]×33%=959( 万元);两公司净利润为(19974+1200)-(18000+7+280×17%)-36-178-959=1946( 万元)。因为分拆后的两公司净利润增加1946-1885=61(万元),此方案可行。

如果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此时对运输公司而言:购货方原来的购货成本为1200÷1.17=1026(万元) 174万元的销项为对方的抵扣项。按交易法则,企业的筹划不能使交易的对方利益受损,否则的话交易不能成立。此时的运费收入1026÷(1-7%)=1103( 万元)时购货方抵扣后的成本仍为1026万元。运输公司销售收入最大可能是每年1103万元。分立后的 A 公司销售额含税为23370(不含税销售额为19974万元)。新成立的运输公司营业收入为 1103 万元。分立后的A公司与运输公司应纳增值税与营业税合计为19974×17%-(10000-280)× 17%+1103×3%=1777(万元)。两公司应纳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为1776.27 ×(7%+3%)=178(万元);两公司应纳的所得税为[(19974+1103)-(18000+7+280 × 17%)-33-177]×33%=928(万元);两公司净利润为(19974+1103)-(18000+7+280 ×17%)-33-177-928=1885(万元)。因为公司净利润较分立前增加1885-1885=0( 万元),此方案不具有实用价值。

下面是公司分立前后的一组数据:分立前,A公司应纳增值税为1870万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187 万元,所得税为928万元,税负小计2985万元,税后净利1885万元。当购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 A 公司应纳增值税为1743万元,营业税36万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178万元,所得税为 959 万元,税负小计2916万元,税后净利1946万元。当购方为一般纳税人时,A公司和运输公司应纳增值税为 1743万元,营业税33万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177万元,所得税为930 万元,税负小计 2883万元,税后净利1885万元。当购货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分立收益61万元,为一般纳税人时收益0 万元。

点评:

从以上数据中可观察出如下几点:

1、筹划方案不是仅仅针对一种税进行筹划,而是针对涉及的所有税种进行筹划,要计算所有的税种和。目前有些筹划案例仅仅针对一种税进行筹划,比较单一税种节约金额进行决策是不科学的。上例中A公司分立后购方为一般纳税人时各税小计为 2883万元,比分立前少102万元,但此方案并不具有实用价值。

2、上例A公司考虑分立公司的费用后,公司分立后要产生7万元费用,若公司分立所产生的费用大于或等于节约额,从而使税后净利无增加额。此方案亦不可行。

3A公司在销售时要注意合同的签订。在合同中要注明运费由运输公司自己收取,开给购货方的发票是运输公司的票据。否则的话运费计入销售额中计税则得不偿失。

4、对同一公司进行筹划时,因为考虑购货方的纳税身份问题,可能会对方案采纳与否产生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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