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型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公司注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财政扶持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注册公司均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3如果2017年发生资产损失,公司注册应当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进行资产损失申报,并将资产损失的证明材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
4为持续推进机关“放管服”改革,部门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财政扶持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