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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不再报送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4-18 13:18:00    点击数:-   【

为简化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明确取消企业资产损失报送资料

简化注册公司资产损失资料报送,是为了切实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同时,考虑到现行注册公司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已有资产损失栏目,企业可以通过填列资产损失具体数额的方式,实现资产损失申报。因此公司注册向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二、明确企业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要求

上海公司注册资产损失资料是证明企业资产损失真实发生的重要依据,也是机关有效监管的重要抓手。因此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扶持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明确公告规定适用时间

目前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结束,公告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公告发布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财政扶持营商环境,减轻注册公司办税负担,制定了《国家总局关于公司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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