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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商标注册

一:商标注册的主体

1企业、事业单位

2社会团体

3个人合伙

4个体工商户

5境外企业或个人

二:商标注册需提供的材料

国内企业注册商标需要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委托书3份(一个商标需3份委托书,必须是公章)
3、商标图样,建议提供商标电子文档(JPG格式)
4、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国外企业申请1、企业名称及地址中英文对照
2、委托书签字
3、商标图样(JPG格式,可以发邮件)

国外个人申请1、申请人护照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地址中英文对照
3、委托书签字
4、商标图样(JPG格式,可以发邮件)

个体工商户申请A、以个体工商户商号注册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公章
B、以主要负责人名义注册
1、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三:商标注册的有效期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四:商标注册的审查程序

1

形式审查——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并缴纳申请费,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未缴纳申请费者,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2

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驳回申请的,商标局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授权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3

复审

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或对商标局异议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

司法诉讼

大部分国家注册周期较长,一般都要2年左右。为了更有利于出口计划的实施,在出口国及时获得商标使用权,避免将来不必要的纠纷,适当提前在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为以后的品牌推广打下基础。

电子营业执照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