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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地摊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06-23 16:46:54    点击数:-   【

最近地摊经济很火,不少人表示想从摆摊开始创业之路,那么什么是地摊经济呢?从事地摊经营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地摊经营涉及哪些财政扶持政策?今天,快创通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地摊经济?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势。它是人类最原始、也是最有生命力的商业活动之一,它繁荣了经济市场,弥补了老百姓购物的一段空白点。它是人间的烟火,也是中国的生机。

二、地摊经营能够带来哪些好处?

1.地摊经济能够缓解部分下岗人员就业生活压力。

2.地摊经济能够帮助部分企业清理积压库存商品。

3.地摊经济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循环。

三、从事地摊经营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但是在第三条的规定中有如下表述,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由此看来,只要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范围内,从事规定内的经营活动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

摆地摊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四、关于地摊经营涉及的财政扶持政策

地摊经营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下同),免征增值税。

——《国家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如果摆地摊收入每月超过10万元的,依照《财政部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以及《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总局公告 2020年第24号),20201231日前,对于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从事地摊经营活动的收入属于第五项经营所得,经营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表二如下图:

2)按照《财政部 国家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的规定,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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